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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廣域特區法距「年內制定」期限僅剩兩個多月之際由議員提案…特例數量「300多個」與「320多個」說法不一
- URL: https://www.bexus.info/20261024-news-122-zh-tw/
- Published: 2026-10-24T08:07:56.000Z
- Updated: 2026-10-24T10:48:11.000Z
- Description: 政府於4月承諾「年內制定」的《超廣域特區法》（原暫名《巨型特區特別法》），直到10月20日才由議員朴商赫提案送交國會。政府23日主打「歷來最多的320多項法規特例」，但同日報導總統發言的政策簡報文章中卻寫為「300多個」。至於特區將指定幾處、投入多少財政資金均無具體數字，各部會對工時特例的說明亦出現分歧。
- Author: Alfred Kim
- Tags: chinese-taiwan, 서울

首爾

南韓政府承諾將於今年內制定的《超廣域特區法》，在距離截止期限僅剩兩個多月的10月20日才送交國會。該法案並非政府提案，而是由國會議員朴商赫所提出。配合23日在青瓦臺迎賓館舉行的法規合理化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政府宣布該法納入了「單一法律歷來最大規模的320多項菜單式法規特例」。然而在同日報導李在明總統發言的《政策簡報》報導中，該特例項目卻被記載為300多項。至於將指定多少個特區、提供多少財政與租稅支援，政府發布的資料中則完全沒有具體數字。

## 政府4月承諾「年內制定」，法案拖至10月20日才送交國會

超廣域特區最初是以「巨型特區」之名起步。其首次亮相是在4月15日上午於青瓦臺忠武室由總統主持召開的第一次法規合理化委員會。產業通商部當天發布的參考資料表示：「計劃透過與國會協商，於2026年內制定暫稱的《巨型特區特別法》。」同份資料還指出：「法律制定後，將迅速推動巨型特區之指定。」巨型特區被介紹為「與『5極3特』連結，旨在促進區域經濟成長與培育國家戰略產業的大規模核心成長據點」。4月的方案提出在廣域及超廣域層級指定少數核心戰略產業，並由企業與地方反映現場需求直接進行設計的模式。

5月28日產業通商部發布的政府就任一週年成果新聞稿中，也僅記載暫稱的《巨型特區指定及管理特別法》「預計將制定」。同份資料表示「將選定5極3特成長引擎，並制定跨部會支援方案以提供後盾」。7月22日，隨著延長定期契約勞工僱用期限、研發人員排除每週52小時工時上限等特例內容見報，產業通商部隨即發布了說明資料。產業通商部表示：「為促進地方成長與投資，目前正處於廣納有關法規特例與支援方案等多元意見的過程中」，並指出「由於具體內容尚未確定，報導時請務必審慎」。

政府於10月23日發布的定義如下：超廣域特區是「為了培育5極3特成長引擎並吸引大規模企業投資等，綜合提供企業與地方所要求的最高水準法規特例與跨部會政策支援之核心據點」。4月對巨型特區說明中所包含的「最高水準法規特例」與「跨部會支援」兩大支柱被原封不動地保留了下來。

法案實際提出的日期為10月20日（週二）。根據僱用勞動部的參考資料，其正式名稱為《地方主導成長之超廣域圈戰略產業特區指定及營運相關特別法案》，由議員朴商赫提案。《政策簡報》的報導則以政府為主詞寫道：「於過去20日提出了超廣域特區法」。國會唯有在今年內完成常任委員會審查與全體會議表決，4月的承諾才算得以兌現。

## 特例數量同日連在政府媒體內部也出現「320多項」與「300多項」的分歧

《政策簡報》於23日發布的政府公告新聞標題為「政府推動『制定超廣域特區法』…納入歷來最多320餘項法規特例」。內文則寫道，這些特例將「全方位支援基礎設施建設、生產設施設立、人才引進、居住條件等企業活動」。

然而，同日《政策簡報》整理總統發言的報導中卻稱，李總統介紹《超廣域特區法》包含單一法律中歷來最大規模的300多項法規特例，並呼籲國會進行迅速且周密的審查。針對同一場會議，政府官方媒體的兩篇報導卻給出了不同的數字。

這種以數字為賣點的宣傳，也與政府在4月自行確立的原則相衝突。4月15日的資料曾表明，將擺脫廢除或鬆綁法規件數等量化目標，轉向以成果為中心的目標。同份資料將「導向成果的法規合理化」列為五大法規結構改革方向之一。4月的資料將特例水準描述為「最高水準的法規特例」，並未載明具體數量。李總統在23日的會議上也表示：「改善了多少件法規固然重要，但因改變法規而創造了多少投資、新創事業和工作機會也同樣重要。」然而當天發布內容的標題所凸顯的數字，卻偏偏是特例的件數。

## 特區幾處、預算幾何全無數字，僅剩「明年上半年指定」

政府表示：「將推進相關程序，以便在明年上半年於全國各生活圈指定超廣域特區。」指定程序為地方政府與企業共同制定特區計畫並提出申請後，依序進行委員會審議與表決、國務總理核准、產業通商部長官指定。在4月的方案中，並沒有國務總理核准的階段，原本架構是由法規合理化委員會審議並表決法規特例，由地方時代委員會審議並表決整體特區計畫。

支援內容與4月相比無重大變化。10月的資料稱將提供「涵蓋財政、金融、人才、基礎設施、稅制等的跨部會政策支援方案」。4月的資料同樣列出了財政、金融、稅制、人才、基礎設施、技術創業、制度等7大領域的支援套裝方案。4月的資料中，生醫巨型特區還明確寫有「組建規模達1兆韓元的巨型基金」之金額。相較之下，10月發布報導中出現的韓元金額，僅有因導入醫療資料遠端分析環境而「節省人事費與交通費等581億5000萬韓元」的成本節省估算值。

4月資料中的支援項目大多也僅止於計畫名稱層次。財政領域包含在大規模投資時發放的「成長引擎特別補助金」新設；人才領域包含在旗艦國立大學新設成長引擎學院與9所融合研究院；技術與新創領域則包含打造10座新創城市。

指定對象為「全國各生活圈」。政府表示：「將在推動《超廣域特區法》立法程序的同時，併行制定施行令、就各生活圈指定領域進行協商、擬定特區計畫等相關程序。」

## 勞動部稱工時特例已列入法案，產業部卻稱「正在研議」

針對勞動特例，各部會的說法互相矛盾。僱用勞動部在法案提出的20日發布了題為「《超廣域特區法》勞動特例，將透過社會對話研擬合理方案」的參考資料。僱用勞動部在該資料中表示，已提出的法案中「包含了特區內工作時間及定期契約勞動等勞動相關特例條款」。僱用勞動部還指出，預計將另行提出排除勞動特例條款的法案。

僱用勞動部表示，目前正進行勞資雙方與相關部會參與的「單點社會對話」。9月18日舉行了次官級事前籌備會議，其後舉行了5次室長級工作小組會議。僱用勞動部表示將「不預設社會對話的期限」進行討論，並稱將與國會密切協商，使對話結果能反映於國會的法案審查中。政府立場是，透過充分討論，研擬出有助於強化尖端產業競爭力並打造永續勞動環境的方案。

三天後，產業通商部發布的半導體法規合理化參考資料中，將《超廣域特區法》介紹為「賦予菜單式法規特例、需求響應型法規暫緩等廣泛法規特例，並提供跨部會客製化套裝支援」的法律。同份資料寫道：「將研議超廣域特區內半導體核心研發人員的工作時間特例。」僱用勞動部聲稱已納入提案法案的工時特例，在產業通商部的資料中卻仍停留在研議課題。承諾於年內制定的法律，其勞動特例條款卻受制於未定限期的社會對話。若連排除工時特例的獨立法案也一併提出，國會將不得不對針對同一特區但內容各異的法案進行併案審查。

## 現有129個特區中有39個被指為無實績的「幽靈特區」

新特區是否會重蹈現有特區之覆轍亦是一大課題。科技政策研究院（STEPI）在7月27日發表的《為推動5極3特超廣域巨型特區之創新特區改善方案》中診斷指出：「現有特區雖然數量暴增（129個，累計2,085件），但角色與功能未達預期。」

報告指出，「129個特區中有39個（30.2%）是無指定或營運實績的『幽靈特區』」。享受法人稅減免優惠的企業僅有110家，占符合資格的1,337家的7.8%。報告從行動者中心制度主義的視角分析了具代表性的創新特區——研發特區與法規自由特區。報告寫道：「在基於實證的法規改善課題中，實際完成法令修訂的僅有3件。」報告認為，特區成效不彰並非制度本身的失敗，而是源於成果未能擴散至制度化與商業化。報告指出，巨型特區若要發揮統籌並連結現有特區的上位平台功能，「必須先行診斷並改善現有特區制度的結構性局限」。

政府此次一併提出的法規沙盒改革方案打出「縮短審議期間、彈性化實證期間、簡化程序」等口號，重點在於讓實證測試迅速啟動。這與研究機構所批評的——實證課題中僅有3件最終促成法令修訂——所鎖定的階段截然不同。

制度架構亦與4月方案相同。4月的資料已提出了三大支柱：由企業與地方政府挑選的「菜單式法規特例（ready-made）」、依請求排除或放寬不在菜單上法規的「需求響應型法規暫緩（on-demand）」，以及包含大規模實證與縮短審議期間的「升級版（UPGRADE）法規沙盒」。10月的發布原封不動承襲了這三大支柱，僅附加上特例數量。對於暫緩實施菜單以外法規的期限，10月的發布記載為「一定期間」。

領域配置則有所改變。4月的巨型特區推動方案以機器人、再生能源、生醫、AI自動駕駛車等四個領域為例。包括允許再生能源直接交易、自用再生能源交易自由化、賦予市道知事自駕車臨時行駛許可權等課題。機器人領域包含了允許無人消防機器人在道路通行，以及允許室外移動機器人進行戶外廣告宣傳和於公園內營業；生醫領域則納入了放寬先端再生醫療審議程序與分散式臨床試驗特例。而在10月《政策簡報》報導中，各產業課題被整理為機器人、半導體、AI資料中心、自駕車、生醫等五個領域。4月的方案稱將按廣域及超廣域層級指定少數核心戰略產業，10月的發布則稱將在「全國各生活圈」指定特區。各生活圈將承接何種產業，被推遲至「各生活圈指定領域協商」階段。

## 總統主打地方均衡與「先制改善」，呼籲國會予以協助

政府與總統將超廣域特區描述為緩解首都圈過度集中的核心手段。《政策簡報》報導稱，李總統將三大巨型計畫與超廣域特區定位為「打破首都圈集中與地方人口消滅惡性循環的重要國家核心戰略」。李總統表示：「在法律制定之前，應該也有能先做的事」，並說「希望法規合理化委員會能夠迅速且先制性地改善此類事項」。

李總統表示：「阻礙新技術與新產業發展、或是不合時宜造成不便的法規，必須迅速且大膽地予以改善」，並稱「法規合理化是打造無可取代的大韓民國所不可或缺的課題」。李總統還表示：「在法規合理化領域，相較於監管主體，受到監管的對象或身處中立立場人士的看法至關重要。」他也劃定了法規鬆綁的界線，指出：「為了保護國民的生命、安全與財產，並確保公正性與透明度，不可或缺的管制絕對有其必要。」當天會議由總統主持，包括國務總理、民間委員、第一線專家等100餘人出席。政府表示，今年2月時隔28年將委員會委員長層級從國務總理提升為總統。根據4月的資料，隨著2月19日施行的《行政規制基本法》修正案，委員會名稱亦變更為法規合理化委員會。4月資料顯示，委員編制從最多25人擴增至50人，28名民間委員被分配至成長、民生、地方分科委員會。

除立法外，政府亦公布了各產業的推進課題。針對半導體產業園區，將採用同時迅速推動許可、補償、設計的快速通道，將建設期「從最長10年以上縮短至一半」。半導體製程用高壓氣體的特例告示將於明年1月前制定。符合一定條件的地方半導體企業，將可先行運輸經事先核准的品項，並在運送途中辦理出口申報。產業通商部表示，半導體聚落若被指定為超廣域特區，計劃在《超廣域特區法》中反映相應條款，使其除了《半導體特別法》所規定的視同許可外，還能對額外許可進行一併處理。

AI資料中心將由政府一併統籌處理相關許可，並在計算規模時排除無人設備，使建築物法規「放寬至最多原本的三分之一水準」。非首都圈電網影響評估的免除標準亦在研議之中。針對自動駕駛車，將允許企業間正式銷售（B2B）並引進國際標準（ADS）。政府表示將藉此創造「5萬個以上的新就業機會」。此外將建立無人自駕法律體系，僅限於充電、調度場使用等例外理由允許於示範運行區外行駛。將Lv4以上無人服務法制化，並強制資料境內儲存。機器人領域方面，將於明年第一季前提出免除移動式工業機器人安全圍籬設置之指引，人型機器人安全指引則由產業通商部與僱用勞動部於今年內共同開發。室外移動機器人的行駛安全標準也將予以制定。

在生醫領域，將建立遠端分析環境標準，以便能從外部遠端分析醫療資料。581億5000萬韓元的節省預估金額即出自此項課題。此外，亦將建立法律依據，允許儲存於臍帶血庫等處的細胞用於先端再生醫療臨床研究與治療。利用AI的藥品審查指引將於今年內制定。開發投藥途徑相同且劑型差異輕微的指示用藥時，將簡化提送資料。這些課題中，有相當多仍處於研擬指引、告示及標準的階段。

## 資料來源 (KST)

- 政策簡報 政策新聞 · 2026-10-23 · 政府推動「制定超廣域特區法」…納入歷來最多320餘項法規特例 · https://m.korea.kr/news/policyNewsView.do?newsId=148974194&pageIndex=1&cateId=&repCode\_P=&smenu=EDS01
- 政策簡報 政策新聞 · 2026-10-23 · 李總統：「大膽改善阻礙新產業的陳舊法規…強化必要管制」 · https://m.korea.kr/news/policyNewsView.do?newsId=148974225&pageIndex=1&cateId=&repCode\_P=&smenu=EDS01
- 僱用勞動部 參考資料 · 2026-10-20 · 《超廣域特區法》勞動特例，將透過社會對話研擬合理方案 · https://www.moel.go.kr/news/enews/report/enewsView.do?news\_seq=20118
- 產業通商部 參考資料 · 2026-10-23 · 半導體競爭演變為「時間」之戰，透過半導體法規合理化重新設計投資、研究與支援的時間 · https://www.motir.go.kr/kor/article/ATCL3f49a5a8c/172327/view?mno=&pageIndex=1
- 產業通商部 參考資料 · 2026-04-15 · 時隔28年全面改組法規改革體系，總統主持召開第1次「法規合理化委員會」 · https://www.motir.go.kr/kor/article/ATCL3f49a5a8c/171735/view
- 產業通商部 新聞稿 · 2026-05-28 · 徹底管控危機，果斷搶占成長契機 · https://www.motir.go.kr/attach/down/e258a4a9a6760923ac9cd310f7a71e4c/2d07cb34f59f6396335756d4bc732fce
- 產業通商部 說明資料 · 2026-07-22 · 暫稱《巨型特區特別法》之具體內容尚未確定 · https://www.motir.go.kr/kor/article/ATCLe0854704d/172040/view
- 科技政策研究院（刊載於KDI經濟情報中心） · 2026-07-27 · 為推動5極3特超廣域巨型特區之創新特區改善方案 · https://eiec.kdi.re.kr/policy/domesticView.do?ac=0000206480&pg=&pp=&issus=O